华北理工大学研究生公寓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 项目代码:2312-130000-04-01-652582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华北理工大学研究生公寓建设项目 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华北理工大学研究生公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社会[2023]1821号)、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华北理工大学研究生公寓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 的批复( 冀发改 投资 [202 4 ] 685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华北理工大学 ,建设资金来 自 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学校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 华北理工大学研究生公寓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1.2 建设地点:华北理工大学校园内(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新城渤海大道21号)。
2.1.3 建设 内容及 规模: 新建菊园7号、8号研究生公寓两栋(均为地上五层)、消防水池及泵房一座,总建筑面积19977.78平方米。菊园7号楼建筑面积12833.18平方米,菊园8号楼建筑面积7043.84平方米,消防水池及泵房地下一层,地上一层(地上 为出地面疏散楼梯间),建筑面积100.76㎡,地上18.65㎡,地下82.11㎡。以及配套建设的室外道路、广场、绿化和管网等工程。
2.1. 4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规定和发包人要求;
施工要求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设备材料质量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满足发包人要求及设计需要。
2.1. 5 计划工期:33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完成全部设计工作,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竣工验收、项目移交、竣工备案、工程保修等全部内容,并配合发包人完成设计、施工开工、竣工验收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工作,以及工程审计、竣工结算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主要人员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具备 注册建筑师 或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或 注册监理工程师 或 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 资格(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的须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 ), 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 近三年(2021年 7 月1日至今,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至少 担任过 一项 已完成 类似 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 。 (类似 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6000万元以上 的 民用 建筑工程,须提供合同 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扫描件 , 时间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设计 、监理等 业绩金额指工程 总 投资 额 ,施工业绩金额指合同金额 。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无法体现相关信息的需提供有效证明资料。 )②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③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以上①②③不能为同一人;
3. 4. 类似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 年 7 月1日至今,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 已完成类似项目 业绩①投标人如果独立投标,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同时提供设计+施工业绩;②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联合体设计方)或设计业绩 , 施工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联合体施工方)或施工业绩;(类似 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6000万元以上 的 民用 建筑工程,须提供合同 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扫描件 , 时间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设计业绩金额指工程 总 投资 额 ,施工业绩金额指合同金额 。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无法体现相关信息的需提供有效证明资料。 )
3.5.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等。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包括牵头人)家数不得超过2家。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成员应签订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④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⑤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本项目施工内容具有本项目施工资质和能力的单位;
⑥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⑦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3.7. 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9.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未被列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企业信用记录中不良行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0.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预留预算总额的40%(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所占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面向小微企业提供的,不低于中小企业预留金额的60%。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标的及所属行业为①标的名称:设计,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②标的名称:施工,所属行业:建筑业。企业类型划分标准参照《统计上中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ebeibidding.com) 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ebeibidding.com) 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 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2 4 年 7 月 17 日上午0 9 时 0 0分至20 24 年 7 月 23 日17时 3 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招标文件质疑时间:2024年 7 月 27 日 17:30 前提出,发送 至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超期视为无异议。
4.4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分散双盲评标形式,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
编制及评审。
4.5 接受异议方式: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受理单位:山高项目管理(河北)股份有限公司 , 受理电话:0311-80660610,电子邮箱:hb sgtsbsc @1 63 .com。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 8 月 6 日09时 3 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平台收费标准请详见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ebeibidding.com) 平台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中 关于平台收费的通知,请及时缴纳,以免影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华北理工校园网 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北理工大学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新城渤海大道21号
联 系 人:闫博
联系电话 : 0315-8805195
招标代理机构:山高项目管理(河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平安南大街153号
联 系 人: 韩露
联系电话:0311-80660610 18731568706
特别提醒:
2.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3 .本项目招投标为全过程电子招标、投标、开标、评标,投标单位应实时关注本项目的电子平台的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等情况。开标、评标期间各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如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投标人须按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及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4 . 本项目 按照《唐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推行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模式开展本次交易活动。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 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5.本项目的监督部门、电话、电子邮箱:
监督部门:唐山市曹妃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管理股
电话,03158757269
邮箱,cfdcqzbb@126.com
6.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本项目平台使用费付费主体为投标人,平台使用费金额3000.00元。
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受理单位: 华北理工大学 、 山高项目管理(河北)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0315-8805195 、 0311-80660610、18731568706
方式:通过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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