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平安法治服务聚集区整体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项目概况
吉安县平安法治服务聚集区整体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30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赣黄氏政采【2024】002号
项目名称:吉安县平安法治服务聚集区整体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00561.00 元
最高限价:2200561.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吉购2024F001197436 | 吉安县平安法治服务聚集区整体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 1 | 项 | 2200561.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根据单位性质提供相应的证明:如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等,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备注:根据《吉安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吉财购(2023)25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函(详见《吉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后,可不用再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材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的,响应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据工信部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 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1日 08:00 至 2024年07月27日 17: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4年07月30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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