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高新区零碳园区建设项目-周边道路(泰和大道北延)提升改造工程公共基础设施
项目概况
泰和高新区零碳园区建设项目-周边道路(泰和大道北延)提升改造工程公共基础设施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05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赣荣沅鑫政采【2024】003号
项目名称:泰和高新区零碳园区建设项目-周边道路(泰和大道北延)提升改造工程公共基础设施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00000.00 元
最高限价:3560162.96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吉购2024F001203755 | 泰和县高新区零碳园区建设项目-周边道路(泰和大道北延)提升改造项目 | 1 | 批 | 36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和调试并投入使用。(本项目因时间紧任务重,中标人必须提供按期交付承诺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格式)(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根据单位性质提供相应的证明:如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等,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根据吉财购〔2023〕25号文件精神,上述序号(1)、(2)、(3)、(4)、(5)条推行信用承诺制,投标人可提供吉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上述对应事项证明材料两者,提供其一即可,若两者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的,响应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据工信部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 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
时间:2024年07月27日 08:00 至 2024年08月03日 17: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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