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连江县凤翔国际二区业主委员会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连江县凤翔国际二区外围公共区域停车场建设运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运营方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龙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连江县凤翔国际二区外围公共区域停车场建设运营项目。
2.项目编号:LB招采2024-114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技术服务及要求 | 数量 | 月租金底价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连江县凤翔国际二区外围公共区域停车场建设运营项目 | 详见竞争性磋商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7年 | 30元/车位 | 4608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节能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不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不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不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运营方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运营方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运营方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运营方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运营方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此项规定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运营方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运营方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若采购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采购内容及要求中《资格承诺函格式》。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运营方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运营方报名期限:2024年 12 月 17 日起至2024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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