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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HY-C710567
二、项目名称: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天帷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900号中安创谷科技园一期A1楼29层
成交金额:55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共分1个包,为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进一步提高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信息安全防护水平,明确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水平与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相关要求之间的差距以及系统存在的安全隐患,结合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工作实际,我院拟通过招标程序向社会公开聘请一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单位。 服务时间:3年(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度开始前签订一次,合同签订前招标人依据院方考核标准对中标单位进行合格性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续签合同(评价不符合医院要求的,招标人有权不续签合同)) 服务标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光阳、郝志锋、王传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投标总价,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 号)服务类标准计收,低于4000元按4000元收取,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通过中标人公司账户转账至代理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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