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监控软件筛查的疑点数据初审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2-211100-04087
二、项目名称:智能监控软件筛查的疑点数据初审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智能监控软件筛查的疑点数据初审服务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中心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盘锦市兴隆台区兴隆台街109号
中标(成交)金额:4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智能监控软件筛查的疑点数据初审服务
服务类
名称:智能监控软件筛查的疑点数据初审服务(C020399其他数据处理服务)
服务范围:医保经办机构每天对监控软件筛查出的疑点按照医疗机构、人员类别、医疗类别以及时间段等分类进行整理,将整理后的疑点数据交于承办方开展初审工作。承办方现场工作人员随时到医疗机构现场核实相关资料及数据,将必要数据采集留存,承办方的审核团队要及时对疑点数据开展评议并出具初审意见报医保经办机构,承办方须在患者出院1周内完成初审工作,确保不影响定点医疗机构月结算工作。医保经办机构将承办方的初审结果反馈给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有异议的,承办方须组织相关专业的权威专家开展合议,合议结果报医保经办机构
服务要求:(1)项目承办方应为该项目提供合理的服务方案,并提供后续服务。(2)投标人须对突发事件有相应的应急方案和措施(3)投标人须加强对档案安全性的控制,确保相关档案和信息的安全性。
服务时间: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12个月。
服务标准:一是承办方负责提供在其他城市或飞检过程中实用的监控规则不少于100条,指导本地监控软件开发人员将监控规则添加至本地的规则库。 二是医保经办机构将监控软件筛查的疑点数据交由承办方开展初审工作。承办方对疑点数据与医疗机构进行交互,核实证据,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填写现场检查等相应文书资料,承办方审核团队对疑点数据开展初审工作,将初审结果反馈给医保经办机构机构。 三是针对医疗机构提出异议的审核数据,承办方组织专家组开展合议,同一科系疾病专家2人以上签署合议意见,合议意见报医保经办机构。承办方的初审服务在医保经办机构的监督下开展。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任子真、林宏、高振、张东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智能监控软件筛查的疑点数据初审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锦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市府大街35号
联系方式:0427-22091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地址:大洼区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0427-8650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427-8650052
十、附件
采购文件:JH22-211100-04087----智能监控软件筛查的疑点数据初审服务----公开招标--服务类--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