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采购2024年度中心用车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采购2024年度中心用车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采购2024年度中心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JYS2023-67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林欢/廖小兰/马光锦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679372 0591-8767935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台江区五一新村前街12号福州市人事综合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工0591-83301202/1810606663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邓林欢/廖小兰/马光锦0591-87679372、0591-87679352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福三路20号华润万象城(一区)(一期)S2#楼4层01-03、05-12、15-18办公
一、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采购2024年度中心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 1 | 168000 | 项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否 |
二、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1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采购2024年度中心用车租赁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采购2024年度中心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FJYS2023-677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68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68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168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采购2024年度中心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 1 | 168000 | 项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否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进口产品:不适用
(2)节能产品:不适用
(3)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4)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
(5)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质证书 | 供应商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与《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规定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声明函中的标的名称应填写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采购2024年度中心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填写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应准确填写对应的企业全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应明确填写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还是微型企业,未按照上述规定准确填写,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 |
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 投标(响应)时,可按如下要求提供1、供应商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2、供应商如有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可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3、供应商采用以上任一种两种方式提供的情况均视为符合该项资格要求。如若供应商按第一种方式提供的,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予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与本条款有冲突的,均以本条款规定为准。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7.1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01月 08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2获取方式
通过招标的链接报名:进入以下链接(https://www.zhiguangong.com/bus/#/shareForm?bizShareId=1089563721367330816)填写报名信息,并按照本项目相关网上发布的磋商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银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文件售价汇达本公司指定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上传至相应附件部分,未达到以上要求者,不予办理。报名成功后进入以下链接(https://www.zhiguangong.com/bus/#/shareForm?bizShareId=1097293582223642624)填写报名时预留手机号码收到的短信校验码获取磋商文件。
7.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注:未按以上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报价响应将被拒绝。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1日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福三路20号华润万象城一期S2栋四层本项目指定开标室。
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4年01月11日09:00:0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福三路20号华润万象城一期S2栋四层本项目指定开标室。
10.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采购人: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五一新村前街12号福州市人事综合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91-83301202/18106066636
12、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润万象城一期S2号四层
联系人:邓林欢/廖小兰/马光锦
联系电话:0591-87679352、87679372
附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账号:11713 01001 000 37952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费用、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 3、若投多个采购包的,请供应商分别根据所投采购包的要求,进行缴交。 |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6.8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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