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城区市政设施和雨污管网维护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万安县城区市政设施和雨污管网维护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16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如翔政采字WA【2024】10号
项目名称:万安县城区市政设施和雨污管网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00000.00 元
最高限价:2166666.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吉购2024F001206848 | 万安县城区市政设施和雨污管网维护项目 | 1 | 项 | 22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或服务金额满 216.6666万元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备注:根据吉财购〔2023〕25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投标人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吉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后,可不再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材料。2、其它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含) 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5)投标人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要求:(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对应中小微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项目采购属性:服务。(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等,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6日 08:00 至 2024年08月08日 17: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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