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视频可追溯系统与监控系统安装(二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1招标服务名称:危废视频可追溯系统与监控系统安装(二次) 2.2实施地点:富维安道拓东南湖大路厂区,丰越大路厂区,卡车内饰工厂,华信工厂等 2.3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并调试使用 2.4最高投标限价:有,(不含税)人民币520,343.00元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ISO 9001:2015质量体系认证、 ISO 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 以上资质及信息安全服务(安全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投标人的体系认证信息以开标当日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结果为准,证书状态应显示 为有效;
投标人的建筑企业资质信息以开标当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或通过全国建筑市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链接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资质应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的信息安全资质以开标当日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https://www.isccc.gov.cn/)平台查询结 果为准,资质应在有效期内;
3.1.2财务要求:提交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 括股东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2年1月1 日的,免于提交2022年资料);或具有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1) 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
2) 审计报告应当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3) 被审计单位、报表编制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 上述资料不得遮挡、涂抹或篡改;
5) 资产负债表为当年12月31日的报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报表;
6) 净利润不得连续两年为负值(如提供合并报表,以合并数据为准);
7) 审计报告中应带有二维码或带有查询验证审计报告真实性的网址。
或
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1.3业绩要求:提交合同日期自2023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的2个安防监控相关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 投标人应是合同的服务提供方;
2)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3.1.4项目团队要求:项目团队中人员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具备安全员岗位证书(并可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 查询相关证件),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投标人直接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不得为第三方或者退休返聘人员)(人员证 明材料禁止遮挡或涂抹)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按照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安全员个人简历表; 2)安全员证书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https://zlaq.mohurd.gov.cn/),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开标会前30日内出具的上述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人应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 查询并打印社保参保证明,参保证明应当包含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投标人所在地社保平台未能与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对接的,投标人应登陆所在地人社部门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并打印社保参保证明,参保证明同样应当包含验真渠道和验 真方法)。
3.1.5服务要求: 1)投标人必须出具符合我公司现场实际环境的施工方案。
2)本项目建设目的是配合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吉林省危险废物视频监控智能分析平台的监管需求,投标人需按吉林省生 态环境厅的平台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设备接入和数据上传工作。要求投标人实际响应上述需求,并出具盖章的承诺函。
3)投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的产品应为成熟稳定产品,应具备直接接入省平台能力,不得以增加中间件产品、定制开发等方 式来响应需求,要求提供产品生产商出具盖章的承诺函。
4)投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的智能分析设备,应能运行并调度省级平台生成的识别算法(如拖车、叉车、垃圾袋、油桶等识 别算法),并可实现按省级视频平台给出的统一事件代码将识别结果上传至省级监管平台,要求提供产品生产商出具盖章的承 诺函。
5)投标人须提供由所供产品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 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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