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测试项目】苏州火零科技有限公司55.14%股权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20240052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苏州市吴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批准时间:2024年04月19日 | |
内部决策情况 | 2023年12月20日,苏州火零科技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公司55.14%股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 2023年12月29日,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同意集团将持有的苏州火零科技有限公司55.14%的股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4年04月28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4年04月30日 |
转让方名称 | 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方企业1201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苏州火零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6MAD1C32WXB | |
注册资本 | 10285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马东林 | |
住所 |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七子路12号金地威新吴中智造园2幢401、402室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雷达、无线电导航设备专业修理;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装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气象信息服务;通讯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软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日用品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0 | |
所属行业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
其他 | 标的公司成立于2023年10月25日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68.59% 苏州汉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1.41%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23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10285 |
负债总额(万元) | 0 | |
净资产(万元) | 10285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0 | |
利润总额(万元) | 0 | |
净利润(万元) | 0 | |
基准日审计数据(2023年10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10285 |
负债总额(万元) | 0 | |
净资产(万元) | 10285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0 | |
利润总额(万元) | 0 | |
净利润(万元) | 0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中瑞评报字[2023]第001903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0月31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10724.75 | 净资产:10724.75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5913.6272 |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无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无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苏州汉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放弃优先权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参见其他说明第二条 | |
其他重要事项 | 特别事项详见评估报告 | |
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5913.6272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2、意向受让方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3、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4、意向受让方应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代持等任何可能对其作为股东适格性造成法律障碍的情形。若未来发现存在不适格或障碍情形,受让方应承诺予以解决和纠正,并赔偿给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5、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需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保证金1182.7254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8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一部分;6、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备查文件 | 1、苏州火零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3、中共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决议 4、区国资委投资决策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办会议纪要(吴国资委纪[2023]第2号) 5、苏州火零科技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天健京审[2023]6489号) 6、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苏州火零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苏州火零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瑞评报字[2023]第 001903号) 7、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8、国有产权转让方案 9、苏州火零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10、苏州火零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11、苏州火零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表 12、苏州火零科技有限公司工商登记资料查询表 13、苏州火零科技有限公近期财务报表 14、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关于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公开转让苏州火零科技有限公司55.14%股权之法律意见书 15、拟与受让方签署的《产权转让合同》模板 16、承诺函 17、其他相关材料 | |
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 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在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账户。2、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 (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问)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3、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经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如果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所有电子竞价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4、意向受让方需承诺:(1)本方已自行对照并充分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科工计(2016)209 号)、《国防科工局关于印发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申报指南(2018 年版)的通知》(科工计(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后决定是否申请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相应费用、风险、损失和违约责任等。(2)本方已自行咨询并详细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保密资质的审查规定,若成为最终受让方,对后续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承担保密责任并履行相关义务。(3)本方若成为最终受让方,保证子公司军工科研生产能力及后续军品任务不受影响。(4)本方同意转让方按照标的股权实际状态进行交易和交付,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不以不了解标的企业债权债务、资产状况等原因终止项目成交工作的推进,否则转让方有权扣除本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5、意向受让方应在2024年3月8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6、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其他组织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承诺函》;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承诺函》等。7、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周经理 |
联系电话 | 0512-698208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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