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兵山市公安局为公安民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3-211281-00059
二 、 项目名称:调兵山市公安局为公安民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调兵山市公安局为公安民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铁岭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银州区铁岭市银州区新华街南段18号
中标(成交)金额:448,5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调兵山市公安局为公安民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服务类
名称:调兵山市公安局为公安民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C18040101人寿保险服务)
服务范围:为调兵山市公安局民警提供以下保险服务:意外伤害身故保险责任给付100万,意外伤害身残疾给付100万,交通事故身故给付100万,因公牺牲身故给付100万,急性病身故给付100万,疾病身故给付30万,重大疾病给付(28种)10万,轻度疾病给付(3种)3万,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责任给付10万。
服务要求:我公司积极响应以下服务需求: (1)履约期限:签定合同后10日内完成投保业务 履约地点;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协定 (2)付款方式:投保业务完成后付款 (3)服务内容,包括数量、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为调兵山市公安局民警提供以下保险服务:意外伤害身故保险责任给付100万,意外伤害身残疾给付100万,交通事故身故给付100万,因公牺牲身故给付100万,急性病身故给付100万,疾病身故给付30万,重大疾病给付(28种)10万,轻度疾病给付(3种)3万,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责任给付10万。 (5)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执行。 (6)验收标准及方法: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服务时间:签定合同后10日内完成投保业务
服务标准:1. 服务态度:我公司以客户为中心,提供周到、热情、细致、诚恳的服务态度,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体验。 2. 服务速度:我公司在接到报案后,及时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查勘定损,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理赔审核和支付赔款。 3. 信息透明:我公司向客户提供明确、详尽的产品信息和服务流程,及时公布产品更新和变更信息,保障客户知情权。 4. 保密安全:我公司严格保护客户信息和隐私,确保信息安全,防范客户信息泄露和滥用。 5. 服务质量:我公司建立完善的服务质量评估机制,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和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贾秀媛、张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调兵山市公安局为公安民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调兵山市公安局本级
地址: 辽宁省铁岭市调兵山市中央大街40号
联系方式: 024-7699106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调兵山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辽宁省铁岭市调兵山市工人大街7号
联系方式: 024-79271980
3. 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梓诚
电 话: 18841000845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服磋:调兵山市公安局为公安民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