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 2024年占补平衡项目勘测设计服务单位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BZMC2024CG029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蒙城县 2024年占补平衡项目勘测设计服务单位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4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三) 1.综合评审表现变更为:
评 审 项目 | 分值 | 计分标准及依据 |
服务 方案 | 30 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人提供的 服务 方案 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1、 服务 方案 组成部分: ( 1) 技术 方案 ( 2) 项目的重难点分析 ( 3) 作业 流程 ( 4) 成果规格 ( 5) 实施方案 ( 6) 保障措施( 7)售后服务培训计划(8)人员配备(9) 拟投入的设备 ( 10 ) 安全管理方案 2、每个部分评分标准: 内容完整、措施有效,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符合;每 1项均符合的得 3 分,部分符合的得 1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
体系认证 | 8 分 | 供应商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每提供 1个认证证书得 2 分,缺项者不得分。 注:须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综合实力 | 6分 | 投标人具有适合本项目需求的 土地整治系统物联网监管平台、测绘地理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土地利用规划动态监管系统,每提供 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
人员配备 | 1 9分 | 1、 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 3分): 具有土地管理或规划专业中级职称的得 2分,高级及以上职称得3分。 2、 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 3分): 具有测绘类中级职称的得 2分,具有测绘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测绘师资格的得 3分。 3、拟派本项目其他人员中(1 3 分): ( 1 ) 参与项目人员 具有测绘类专业中级工职业资格的 每人 得 1 分,具有测绘类专业高级工职业资格的 每人 得 2 分, 本项最高得 4分。 ( 2 ) 参与航飞采集人员须持证操作, 具有无人机操作员证,每 人 得 1分 , 本项 最高得 3 分 。 ( 3 ) 参与项目人员 具有测绘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 每人得 1分,本项 最高得 3 分 。 ( 4 ) 参与项目人员具有城乡规划或 城市规划 或者土地管理类中级 及以上 职称的每人得 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 1)以上人员岗位不得兼任,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拟派人员名单及相关人员证书扫描件和 投标人近半年(开标之日起上推 6个月)为 拟派 人员任意缴纳 1 个月的社保证明 ,否则不得分。 ( 2)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的,按最高职称,仅计分一次。 |
拟投入仪器设备 | 17分 | 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仪器设备: 1、供应商具有测绘三维激光扫描仪的,得 2 分; 2、供应商在设备配备中,每提供1架航测无人机服务本项目,得3分,本小项满分 12 分。 注:无人机必须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登记备案,提供注册码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3、供应商具有航测数据计算机处理软件,得 3 分。 |
相关业绩 | 10分 | 201 8 年 1月1日至开标时间,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一个得 5 分,本项最高得 10 分。 注:响应文件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如业绩证明材料不能反映采购内容等评审信息,须另附项目业主(或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
更正日期: 2024年4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更正公告为原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采购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2.其他事项暂不作调整,请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 亳州市蒙城县城关镇嵇康中路 148号
联系方式: 18756752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蒙城县鲲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亳州市蒙城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处南华苑综合体南三楼
联系方式: 0558-7820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楚主任
电 话: 18756752188
附件信息:
蒙城县2024年占补平衡项目勘测设计服务单位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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